第一部分:协会
第一章:名称、性质、期限、地址
第一条:名称、性质
本协会命名为 “秘鲁中资企业协会”,是非盈利性质的公司法人。
第二条:期限
本协会无限期, 自利马公共注册局注册成功之日起开始运营。
第三条:注册地址
本协会注册地为秘鲁首都利马。注册地址为:CAL. MARTIR OLAYA NRO. 129 DPTO. 1006 LIMA – LIMA – MIRAFLORES。
第二章:宗旨
第四条:宗旨
- 促进中-秘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,加强与中国政府、商界,与秘鲁政府、商界的沟通与联系。
- 协调在秘鲁的中资或者具有中资背景的企业之间的关系,扩大这些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。
- 为在秘鲁的中资或具有中资背景的企业提供各种服务,引导他们进行合法经营、公平竞争、取得经济效益。
- 维护在秘鲁中资企业合法权益。
第二部分:会员
第一章:入会
第五条:入会条件
在秘鲁注册成立的中资(代表处、工作组)或具有中资背景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皆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。
第六条:入会申请和年审
企业入会须填写《会员登记表》,经理事会批准获得会员资格后,颁发相应的会员证。
自入会的第二年起,会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《资格年审表》,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,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会员种类分为:普通会员、名誉会员、通讯会员。名誉会员须由至少三家正式会员推荐方具备入会资格。
第二章:各类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第七条:权利
- 普通会员:参加会员大会,享有发言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申请召开会员大会。以书面方式递交议案。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。了解协会的管理运作现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。符合协会宗旨的其它应有权利。
- 名誉会员:名誉会员享有与普通会员一样的权利,但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
- 通讯会员:仅享有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讯的权利,但不享有普通会员及名誉会员的其他相关权利
第八条:义务
- 按时缴纳会费。
- 遵守本《章程》及协会相关细则。
- 服从理事会及会员大会决议。
- 遵守秘鲁的法律、法规。
- 遵守行业道德, 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。
- 普通会员及名誉会员应积极支持、参加协会活动。通讯会员应对协会提供的信息予以及时反馈。
第三章:会费
第九条:类别
分为入会费、年费、特殊会费三种。
第十条:金额
金额由理事会确定。
入会当年免年费。
缴纳时间请参见协会《会费管理办法》。
第十一条:使用
会费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开展与协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,不得挪作它用。
第四章:会员资格的取消与终止
第十二条:申请退会
会员填写《退会申请表》,向理事会申请,理事会召开临时会议,在一个月内批准。
第十三条:自动放弃会员资格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:
- 企业退出秘鲁市场或者丧失合法经营权的。
- 协会年审没有通过的。
- 不缴纳年度会费的。
- 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规定的。
第三部分:协会机构
协会的组织机构分为: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。
第一章:会员大会
第十四条:定义
会员大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,由普通会员及名誉会员组成。
第十五条:召开时间
会员大会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,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。
特殊情况下,在征得超过半数的会员同意后,经理事会批准,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。
第十六条:组织
大会的组织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承担,包括发通知、定场地、会议记录等等。
会议召集方式可为信函、传真或电子邮件。需提前一个月发通知、征求意见并在会议正式召开的前5个工作日,再次发确认函。
大会可由会员单位派代表参加,或通过委托书方式授权参加。
第十七条:决议
参会代表超过会员半数会议有效,经过参会代表半数通过决议有效。
第十八条:职能
- 制定《协会章程》。
-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。
- 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。
- 审议预算、决算。
- 选举理事会。
- 讨论临时议案。
- 形成决议。
第二章:理事会
第十九条:定义
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和领导机构。
第二十条:组成
- 会长单位1个
- 副会长单位3-5个
- 理事单位7-10个上述单位推荐代表分别担任会长、副会长和理事。以上代表因故不能完成任期的由其单位另行推荐人选,经理事会核准后,代表本单位担任职务至任期结束。下设总经理办公室。
第二十一条:产生
1.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 每两年选举一次,可以连选连任。
2.理事会成员首先必须是协会普通会员, 免予报酬并遵守本《章程》及细则。
3.在新理事会未产生之前,现任理事会可继续行使其职责。
第二十二条:职责
会员大会休会期间,理事会主持协会日常工作,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及其下属机构处理日常事务。
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,召开理事会和会员大会,审查批准或取消会员资格、修改《章程》和细则等等。
第二十三条:工作制度
-
理事会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。
-
经会长、2名及以上副会长、3名及以上理事提议,可举行临时理事会。
- 理事会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承担, 于开会前5日书面通知(包括信函、传真或电子邮件)理事单位。
- 参加理事会的人数超过理事单位数量的一半会议有效。理事会决议经半数以上与代表通过有效。5.会议由会长主持,内容主要是通报季度工作, 安排部署下季度计划,批准新会员,审议理事议案,修改《章程》等。
第二十四条:会长职责
会长为协会的法人代表,对外代表协会参加各种活动,对内全权负责协会事务。
第二十五条:副会长职责
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的业务,会长缺席时,受会长委托或理事会决定指定一名副会长,行使会长职责。
第三章:总经理办公室
第二十六条:定义
受理事会的直接领导,是协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。
第二十七条:组成
总经理: 1名
副总经理:1名
财务经理:1名
总经理助理:1名
下设财务处、翻译后勤部、文化艺术委员会、体育委员会、信息调研中心、网络中心、法律顾问。
第二十八条:职责
-
总经理:受协会会长与理事会直接领导,全面负责协会日常工作。
副总经理:受会长、理事会及总经理直接领导。
协助总经理处理协会业务,总经理缺席时,经总经理授权,由副
总经理代表其行使总经理职责。
-
总经理助理:总经理助理受总经理直接领导,负责执行总经理布置的有关工作。协会下属各部委由各部委负责人负责,总经理统一管理。
第二十九条:产生
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由会长单位指定。
第四章:财务处
第三十条:定义
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直接领导,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。
第三十一条:组成
会计: 1名
出纳: 1名
第三十二条:职责
1.主管日常财务工作。
2.收缴会费及捐赠。
3.保管协会的资金和财物。
4.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。
5.制定预、决算并向会员大会汇报。
第三十三条:产生
由理事会指定。
第五章:法律顾问
第三十四条:定义
受理事会的直接领导,负责协会的法律工作。
第三十五条:产生
由独立法律事务所担任。
第三十六条:职责
1.主管日常法律工作。
2.作为协会的法律代表全权处理与外界的法律纠纷。
3.向理事会提供法律咨询。
第四部分:资产、解体、清算
第三十七条:资产
来源:
(1) 会费收入
(2) 捐赠
(3) 举办会议等活动所得
(4) 办公用品及设备
(5) 房产
第三十八条:解体和清算
经会员大会决议,协会可在任何时间解体,为此,需成立一个清算委员会,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三十九条:清算资产的处理
协会清算后净资产不能由协会会员分享,应捐赠给当地具有类似功能的其它协会。
第五部分:附则
第四十条:细则的制定
理事会可依照本《章程》及秘鲁的法律、法规,制定细则。
第四十一条:文本
本《章程》以中、西文书写,注册时用西文版本。
第四十二条:生效
本章程于公共注册局登记注册后生效。
第四十三条:解释权
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。